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:
- 本公司獨立董事除定期收到內部稽核報告外,亦於審計委員會中由稽核主管列席針對稽核計畫之執行、缺失發現與各單位改善情形及後續追蹤之情況進行報告與溝通。
- 本公司會計師定期於每季召開審計委員會會議前,針對當季財務報表查核或核閱結果以及其他重大事項進行溝通。
- 歷次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之情形如下:
日期 | 溝通方式 | 溝通對象 | 溝通事項 | 溝通結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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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.12.22 | 審計委員會 | 本公司稽核主管 會計主管及簽證會計師 | 1. 一一○年稽核計畫案案。 | 1.依建議事項辦理。 2.經審議後,送董事會決議。 |
2. 訂定一一○年本公司資金貸與之風險控管額度案。 | ||||
3.治理單位的職責 | ||||
4.查核範圍及方法 | ||||
5.舞弊事項評估 | ||||
6.辨認顯著風險 | ||||
7.關鍵查核事項 | ||||
8.財報查核時程 | ||||
9.獨立性 | ||||
109.12.10 | 審計委員會 | 本公司稽核主管及會計主管 | 1. 中山茂林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案。 | 1.依建議事項辦理。 2.經審議後,送董事會決議。 |
109.11.09 | 審計委員會 | 本公司稽核主管及會計主管 | 1.一○九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案。 | 1.依建議事項辦理。 2.經審議後,送董事會決議。 |
2. 追認本公司代理發言人任命案。 | ||||
109.08.06 | 審計委員會 | 本公司稽核主管 會計主管及簽證會計師 | 1.一○九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。 | 1.依建議事項辦理。 2.經審議後,送董事會決議。 |
2.茂林光學增資案。 | ||||
3.茂林光學申請中國信託短期融資之背書保證案。 | ||||
4.稽核主管任命案。 | ||||
5.核閱人員核閱期中財務報告之責任 | ||||
6.獨立性 | ||||
7.核閱範圍及出具報告之類型 | ||||
8.核閱發現 | ||||
109.05.04 | 審計委員會 | 本公司稽核主管 會計主管及簽證會計師 | 1.一○八年度盈餘分派案。 | 1.依建議事項辦理。 2.經審議後,送董事會決議。 |
2.一○九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案。 | ||||
3.修訂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案。 | ||||
4.核閱人員核閱期中財務報告之責任 | ||||
5.獨立性 | ||||
6.核閱範圍及出具報告之類型 | ||||
7.核閱發現 | ||||
109.03.17 | 審計委員會 | 本公司稽核主管 會計主管及簽證會計師 | 1.108年度營業報告書案及財務報表案。 | 1.依建議事項辦理。 2.經審議後,送董事會決議。 |
2.108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。 | ||||
3.修訂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案。 | ||||
4.修訂本公司「背書保證作業程序」案。 | ||||
5.修訂本公司「股東會議事規則」案。 | ||||
6.修訂本公司「董事會議事規則」案。 | ||||
7.修訂本公司「董事選舉辦法」案。 | ||||
8.更換本公司財務報表簽證會計師事務所、簽證公費及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案。 | ||||
9.會計師之獨立性 | ||||
10.本次查核之重大發現 | ||||
11.關鍵查核事項溝通 | ||||
108.12.17 | 審計委員會 | 本公司稽核主管 | 擬訂本公司109年度稽核計畫案。 | 1.依建議事項辦理。 2.經審議後,送董事會決議。 |
108.11.19 | 審計委員會 | 本公司稽核主管 會計主管及簽證會計師 | 審查本公司108年前三季財務報告。 | 1.依建議事項辦理。 2.經審議後,送董事會決議。 |
108.11.17 | 審計委員會 | 本公司會計主管 | 審查本公司108年前三季財務報告。 | 1.依建議事項辦理。 2.經審議後,送董事會決議。 |
108.11.08 | 審計委員會 | 本公司稽核主管 會計主管及簽證會計師 | 1.本公司108年第三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。 | 1.依建議事項辦理。 2.經審議後,送董事會決議。 |
2.審查本公司108年前三季財務報告。 | ||||
3.擬訂本公司108年度關鍵查核事項。 | ||||
108.08.05 | 審計委員會 | 本公司稽核主管及會計主管 | 1.本公司108年第二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。 | 1.依建議事項辦理。 |
2.審查本公司108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。 | ||||
108.05.10 | 審計委員會 | 本公司稽核主管及會計主管 | 1.本公司108年第一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。 | 1.依建議事項辦理。 2.經審議後,送董事會決議。 |
2.審查本公司108年第一季財務報告。 | ||||
108.03.26 | 審計委員會 | 本公司稽核主管及會計主管 | 審查本公司107年度財務報告。 | 1.依建議事項辦理。 2.經審議後,送董事會決議。 |
108.03.18 | 審計委員會 | 本公司稽核主管 會計主管及簽證會計師 | 1.本公司107年第四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。 | 1.依建議事項辦理。 2.經審議後,送董事會決議。 |
2.出具本公司107年度「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」。 | ||||
3.審查本公司107年度關鍵查核事項之查核結果。 |
內部稽核組織及其執行情形
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
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,隸屬於董事會;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內部稽核執行情形外,並不定期向審計委員會、董事長及總經理報告,以實踐公司治理精神。
稽核單位應依已辨識之風險編制年度稽核計劃,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後,以此計畫為執行依據,亦於查核作業結束後出具稽核報告,交付審計委員會查閱。
公司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應每年辦理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,由稽核單位檢查每項作業是否確實執行,並將自行評估結果作成稽核報告,以供管理階層就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持續追蹤,以達有效降低風險發生機率之成效。
內部稽核之任免、考評、薪資報酬
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,應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,並依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條規定,內部稽核人員之考評、薪資報酬由人資處長依本公司「績效考核管理辦法」同一般員工之簽核流程簽報至董事長核定,相關管理辦法已揭露於「公司治理」專區中。